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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 有關學校教師因校園性別事件受解聘、停聘(終局)之處 分,渠對該事件處理結果不服,請學校明確教示依性別平 等教育法(以下簡稱性平法)第37條及第39條提出申復、 申訴之救濟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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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

有關學校教師因校園性別事件受解聘、停聘(終局)之處分,渠對該事件處理結果不服,請學校明確教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(以下簡稱性平法)第37條及第39條提出申復、申訴之救濟,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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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基隆市政府函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