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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落實原處分(管理措施)機關自我審查機制,請各機關辦理職場霸凌及性別平等(教育)保障事件答辯(復)時,應依所附「職場霸凌事件機關答復檢核表」、「性別平等(教育)事件機關答辯檢核表」逐項檢核一案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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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

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落實原處分(管理措施)機關自我審查機制,請各機關辦理職場霸凌及性別平等(教育)保障事件答辯(復)時,應依所附「職場霸凌事件機關答復檢核表」、「性別平等(教育)事件機關答辯檢核表」逐項檢核一案,請查照。

相關附件
  •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PDF
  • 性別平等教育事件機關答辯檢核表PDF
  • 基隆市政府函PDF
  • 職場霸凌事件機關答復檢核表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