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📢 公告 - 人事法規
| 公告主旨 | 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」,業經行政院與司法院、考試院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27日以院臺法字第1155004190A號、院台廳刑一字第11500186621號及考臺銓一字第11507001211號令會銜訂定發布施行,請查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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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告日期 | |
| 公告教師 | 人事主任 |
| 公告類別 | 人事法規 |
| 公告等級 | |
| 點閱次數 | 103 |
| 公告內容 |
主旨: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」,業經行政院與司法院、考試院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27日以院臺法字第1155004190A號、院台廳刑一字第11500186621號及考臺銓一字第11507001211號令會銜訂定發布施行,請查照。 說明: (一)依行政院115年8月27日院臺法字第1150011695B號函、法務部114年8月19日法授廉字第11406002170號、114年11月27日法授廉字第11406003100號、115年1月21日法授廉字第11506000230號函及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」第20條規定辦理。 (二)檢送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細則」條文1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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