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主旨: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,因應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,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學生(學童)到園(班)期間,有關各機關(構)人員於該期間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,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。
說明: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6月30日總處培字第1100025228號函辦理,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返回頁首